江苏盐阜交运汽车配件有限公司1号厂房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盐阜交运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盐阜交运汽车配件有限公司1号厂房工程,为了公平、择优选择施工承包队伍,拟采用公开招标办法进行招标。
一、江苏亭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
(1)招 标 人:江苏盐阜交运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2)工程名称: 江苏盐阜交运汽车配件有限公司1号厂房工程
(3)工程地点: 盐城市开发区境内
(4)工程规模:盐阜交运汽车配件有限公司1号厂房,其中钢结构厂房约10000平方米,综合楼约5000平方米。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5)发包方式: 包工包料。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质量标准: 合格。
(8)工期要求: 80日历天,具体进场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三、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资质类别和等级: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同时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施工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也不得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4)投标人须保证投标人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备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1人(建筑工程专业)、质量员1人(建筑工程专业)、专职安全员1人(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之间互不兼职)和授权委托人(可为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
(5)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6)投标报名人有不良行为的,在公示期间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四、本工程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800.0元。
五、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六、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七、投标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具备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于2015年11月13日9:30时至2015年11月17日18:00时,携带单位介绍信(标明联系方式)至 江苏亭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年东路53号东亭国际商务中心510室) 报名并领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联系人: 黄安兰 ,电话: 13905101737 。
招标单位(公章):江苏盐阜交运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建华
联系电话:15151075960 69668080
代理机构(公章):江苏亭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安兰
联系电话:13905101737 13382618567
地址:青年东路53号东亭国际商务中心510室